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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1-16 15:33:33来源:西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xnrsshpcjfls)

        一、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1、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版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二、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权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三、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四、我国《刑法>》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1、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2、绑架后被害人逃跑,犯罪嫌疑人在被害人逃跑经过中杀害被害人的,应当定性为绑架罪和有意杀人罪。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前款罪,招致被绑架人丧命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限定处罚。

        3、《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限定:有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绑架后有意杀人的,应当判处死刑,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应当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只要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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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西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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