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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挑衅可以减轻故意伤害罪吗?

        发布时间:2023-01-16 15:40:02来源:西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xnrsshpcjfls)

        一、被挑衅可以减轻故意伤害罪吗?

        被挑衅不能成为故意伤害罪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总之,对于所谓的挑衅的行为,总不能在日常生活中因一言不合或看不惯对方,就通过这种违法的行为来维护自己所谓的权益。在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情况下,想从轻处罚只能从自身做起,而不能一味的去谴责受害者的所作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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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西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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