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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擅自买卖商标标识会被认为滥用商标吗

        发布时间:2021-07-28 09:44:26来源:厦门著作权律师免费咨询(https://www.00086.net/xmzzqlsmfzx)

        网友:请问擅自买卖商标标识会被认为滥用商标吗

        律师:商标是一个企业的重要财产,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业的形象。商标权人可以在享有的商标权利范围内合理使用商标,但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合法地、规范地使用,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滥用商标。

        商标权人滥用商标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滥用商标的危害主要是损害消费者利益和降低注册商标的信誉。对滥用商标的注册人,商标注册有关机关有权对其批评、通报、罚款等处罚,如果情况较为严重的,还将会撤销注册商标。

        在实践中,滥用商标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降低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欺骗消费者;

        2、将注册商标使用在非核定使用类别的商品上;

        3、通过经常性地更换商标,变相提价;

        4、擅自买卖商标标识,推销劣质商品。

        另外,商标使用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2、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3、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4、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5、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6、商标注册人应防止其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7、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8、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9、以注册商标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由商标局公告。

        最后,实际中发现有滥用商标的行为,建议可以积极采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处理。由于滥用商标涉及到认定问题,还建议可以找个专业的擅长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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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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