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著作权律师免费咨询—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商标申请 商标转让 反不正当竞争 著作权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著作权律师免费咨询
      • 律师信息

      • 厦门著作权律师免费咨询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件书,哪些情形应当被以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难以弥补的损害”?
      • 涉著作权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
      •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能否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 请问商标侵权索赔金额怎么确定?
      • 如何查看商标是否被注册?
      • 请问侵犯商标权的如何进行赔偿
      • 请问侵犯注册商标罪,要承担什么责任
      • 请问商标侵权需要赔偿多少钱
      • 请问知名商标被侵权行为怎么认定
      • 请问商标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著作权纠纷

        请问著作权个人公司保护期限都是一样的吗?

        发布时间:2022-02-17 11:15:58来源:厦门著作权律师免费咨询(https://www.00086.net/xmzzqlsmfzx)

        网友:请问著作权个人公司保护期限都是一样的吗?

        律师:一、著作权个人公司保护期限都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的,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二、著作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各国一般根据其本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情况确定。从著作权立法的历史来看,通常早期的著作权立法保护期较短,20世纪后的保护期较长;发展中国家保护期较短,发达国家保护期较长;一般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保护期较长,摄影、实用美术作品、录音录像作品和电影作品的保护期较短。根据《伯尔尼公约》的第7条的规定,各公约成员国对一般作品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对电影作品的保护期为作品公之于众后的50年或者作品完成后的50年;对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品的保护期不低于作品完成后的25年。欧盟成员国的著作权法和美国版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现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70年。由于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性质不同,各国著作权法和国际公约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强调保护作者的人身权,因而规定作者人身权的保护期是无限制的、永久的;英美法系国家和少数大陆法系国家规定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也是有期限的,或为延长至作者死亡后一段时间或与著作权财产权保护期相同。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即这三项权利永久受法律保护。作者的发表权由于与作者行使著作财产权密切联系,著作权法作了另行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著作权保护期是著作权制度的重要内容。著作权法律制度一方面要保护著作权人尤其是作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鼓励作品的创作;另一方面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精神需求。因此,从法律上直接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平衡两个方面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著作权制度建立的出发点。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般是针对于拥有作品的人才会拥有此权利,但对于此权利的保护期限就要分个人还有公司的,我国对于个人的保护期限要比公司的保护期限长一些,所以,在办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咨询清楚,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个人的利益。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著作权律师免费咨询

        文章来源:厦门著作权律师免费咨询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zzqlsmfzx/index.php?id=18919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zzqlsmfzx/index.php?id=18919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个人著作权保护年限是多久?
      • 著作权不保护的著作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著作权律师免费咨询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著作权律师免费咨询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