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专业刑事诉讼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法规 诉讼知识 证据调查 诉讼管辖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专业刑事诉讼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专业刑事诉讼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应当如何处理?烟台律师咨询
      • 当事人能否就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 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指的是什么?由谁提出?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对没有管辖权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对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省级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如何处理?
      •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劳动争议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诉讼管辖

        犯罪行为地与结果地不同怎么确定管辖地?

        发布时间:2023-05-05 09:40:48来源:厦门专业刑事诉讼律师(https://www.00086.net/xmzyxsssls)

        一、犯罪行为地与结果地不同怎么确定管辖地?

        犯罪行为地与结果地不同一般根据犯罪结果地来确定管辖地,《刑事诉讼法》第24条对地域管辖作了明确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知:

        刑事案件原则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的“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犯罪地在几个人民法院辖区内的,这几个人民法院对该案件都有管辖权。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理论根据在于:

        ①犯罪地是犯罪证据集中的地方,便于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迅速、全面地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也便于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核实证据,正确及时地审判案件;

        ②犯罪地的人民群众最关心本地所发生的案件的审判,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便于当地群众去旁听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判,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同时发挥人民法院庭审的教育作用;

        ③犯罪地的人民法院通过审判自己辖区内发生的各种犯罪案件,便于人民法院全面掌握犯罪情况,研究总结犯罪的特点、规律和趋势,提出防范的建议和措施,搞好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

        二、刑事立案管辖原则有哪些

        (一)有利于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

        (四)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留有余地,做到原则性灵活性相结合。

        在发现自己的财产、身体权益受到他人的侵权行为而受到伤害时,若是想要通过法律方式维权,首先需要确定犯罪结果发生地、造成违法结果行为的实施地点以及犯罪分子的经常居住地,继而确定该刑事案件的管辖司法机构后才能起诉。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专业刑事诉讼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专业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zyxsssls/index.php?id=28146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zyxsssls/index.php?id=28146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合同诈骗罪立案地点怎么确定?
      • 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专业刑事诉讼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专业刑事诉讼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