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专业破产法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公司清算 公司治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专业破产法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专业破产法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想了解一下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么样的?
      • 请问股权可以无偿转让吗?
      • 请问新股票申购成功后什么时候才能中签成功?
      • 请问股票溢价是什么意思?
      • 请问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 请问股东之间内部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 想要了解一下股权纠纷诉讼时效有多久?
      • 请问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入账?
      • 请问无偿转让股权应该交哪些税?
      • 请问股权转让不是本人签字有效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治理

        如果泄露商业秘密罪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1-07-08 17:55:05来源:厦门专业破产法律师(https://www.00086.net/xmzypcfls)

        网友:如果泄露商业秘密罪怎么算?

        律师: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专业破产法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专业破产法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zypcfls/index.php?id=30355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zypcfls/index.php?id=30355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假设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指什么?
      • 请问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情形?: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专业破产法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专业破产法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