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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2 11:16:56来源:厦门专业破产法律师(https://www.00086.net/xmzypcfls)
一、股票增发损害股东利益吗?
并不会损害股东利益,股票增发是上市公司的一种再融资手段,也就是说上市公司缺钱,就可以申请增发,获得批准后就可以实施了 。增发股票并不是股东手里的股票不值钱了,增发股票的目的是了融资,让公司能更好的发展,增发股票之后股东手里股票的价值不变,只是说占总股的百分比降低了。增发的股票,不论是用资产来置换或用现金来买,都实际上增加了公司的资产,而资产增加了,对应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肯定会相应增加。
股票增发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一般为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简单的讲,增加股票的发行量,更多的融资,“圈”更多的钱。对企业是有很大的好处的,但是对市场存量资金是有压力的,是在给股市抽血。股东的权利义务都没改变,但每股净资产额是大幅度提高了,净资产收益率肯定下降很多,如果经营改善或提高的话,净利润会提高的。具体要看融资的目的和风险,不能一概而论。
二、股票增发由谁审批?
由监会审批,中国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回须重新经中国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证券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上市公司,自中国监会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可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答时报告中国监会。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监会核准。
以上就是股票增发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股东增发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所以还需要根据股东的股权认定比例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公司也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增发的数额,避免因违法行为导致股东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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