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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土地出资注册资本可以吗?

        发布时间:2023-03-27 19:34:50来源:厦门专业公司法律师(https://www.00086.net/xmzygsfls)

        一、以土地出资注册资本可以吗?

        土地是可以出资注册资本的,按照《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 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 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第四, 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第五,劳务和信用出资。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2 条的规定,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二、以土地出资的验资材料有哪些?

        验资时需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公司章程;

        (3)股东身份证明及私章,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法人(公司)股东提供营业执照;

        (4)股东投资款缴存银行的银行进帐单(支票头)或现金缴款单;

        (5)开户银行的询证函及银行对账单(余额表);

        提供以上资料时,会计师事务所需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以上就是个人或者公司企业出资的具体情况,涉及到投资的具体事项,应当对出资的方式和数额进行协商认定,但法律上明确是可以以非倾向的方式来进行出资处理的,具体情况应当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合法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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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厦门专业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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