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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8-27 17:00:46来源:厦门著名刑事诉讼律师(https://www.00086.net/xmzmxsssls)

        网友: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

        2、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

        4、行政行为超越职权的;

        5、行政行为滥用职权的;

        6、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行政行为不予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1、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2、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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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厦门著名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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