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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标的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3-03-30 19:52:35来源:厦门著名保险律师(https://www.00086.net/xmzmbxls)

        一、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标的怎么写?

        诉讼标的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写,民事诉讼的标的是非常多的,例如在合同纠纷中,诉讼的标的可能是违约金、货物、房屋等,所以诉讼标的的种类也非常多,诉讼标的在要起诉书中载明。

        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

        二、提起民事诉讼需要符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民事诉讼状应该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诉讼标的的写法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参考性,原告总不可能连自己为什么打官司的都不知道,而且在民事诉讼状中不需要专门去陈述自己的诉讼标的,因为陈述完事实和理由以后,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就知道诉讼标的到底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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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厦门著名保险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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