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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4 14:38:50来源:厦门行政拘留律师(https://www.00086.net/xmxzjlls)
一、行政处罚交通事故的标准是什么?
(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2)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5)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6)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7)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逃逸,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隐瞒交通事故真相,嫁祸于人以及有其他恶劣行为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刑事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刑事处罚标准:对于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驾驶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13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况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的具体处罚情况,对于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根据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进行处罚,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人员死亡等情况的,那么显然还需要根据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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