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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时效的中断应发生在诉讼期间内吗?

        发布时间:2023-02-10 19:22:55来源:厦门刑事诉讼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xmxssslszx)

        网友:诉讼时效的中断应发生在诉讼期间内吗?

        律师:时效中断当然要在诉讼期间内,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只要债权人主张过权利,如直接向债务人(侵权人)索要欠款(有证明人)、找当地社区或村委会见证向债务人(侵权人)主张权利、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都视为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之日起另行计算。但诉讼时效的主张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特别特别特殊情况除外。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过程中,因起诉(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认诺(义务人承认其义务或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后,原有诉讼期间停止计算,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与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是: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认诺;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分为两种情况停止计算,包括时效的中止还有中断,时效中止是因为产生了客观上的一些原因,比如当事人死亡了,丧失行为能力了等等,而时效中断时当事人向对方行使权利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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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厦门刑事诉讼律师咨询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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