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刑事诉讼律师咨询—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证据调查 诉讼管辖 刑事诉讼 刑事责任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刑事诉讼律师咨询
      • 律师信息

      • 厦门刑事诉讼律师咨询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当事人能否就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 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指的是什么?由谁提出?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对没有管辖权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劳动争议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我怀疑我老公犯了重婚罪,请问一下重婚罪证据如何收集?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诉讼管辖

        诉前财产保全怎么收费?

        发布时间:2022-04-08 09:44:36来源:厦门刑事诉讼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xmxssslszx)

        网友:诉前财产保全怎么收费?

        律师:诉前财产保全的收费方式是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网友:诉求财产保全的手段有哪些?

        律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3、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网友:诉求财产保全适用条件是什么?

        律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我们国家关于诉讼财产保全的缴费的方式是明确的,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当中所进行的,通常情况下是根据财产的具体的额度来进行的,如果说财产的额度比较大的话,他所缴纳的费用也会比较高,比如说财产数额已经超过1000元呢,不满10万元这个部分按1%比例进行。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刑事诉讼律师咨询

        文章来源:厦门刑事诉讼律师咨询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xmxssslszx/index.php?id=24210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xmxssslszx/index.php?id=24210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诉前财产保全真有用吗?
      • 民事诉讼参加人包括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刑事诉讼律师咨询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刑事诉讼律师咨询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