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刑事诉讼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诉讼 刑事责任 刑事自诉 行政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刑事诉讼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刑事诉讼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民事诉讼中,第三人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烟台刑事律师
      • 请问重婚罪是否是自诉案件?
      • 请问重婚罪是自诉案件吗
      • 关于刑事诉讼法羁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请问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哪些特点?
      • 请问一下遗产纠纷诉讼时效期几年?
      • 想要了解一下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 请问一下那些机关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权?
      • 请问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征都有哪些?
      • 请问遗产纠纷诉讼状怎么写?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5-02-19 10:16:05来源:厦门刑事诉讼律师(https://www.00086.net/xmxssslss)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什么条件?

        一、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什么条件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二、行政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

        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当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裁定中止执行:

        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立法规定与司法解释规定的中止执行的情形: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7、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8、一方当事人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0、涉外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被执行人申辩有《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1、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执行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或上级法院提审裁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实行由行政机关和法院共享强制执行权的模式,二者各自的权限涉及行政强制执行的运行。行政强制法对此前行政机关和法院各自的强制执行权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刑事诉讼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xssslss/index.php?id=27886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xssslss/index.php?id=27886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什么条件行政诉讼会驳回起诉?
      • 行政强制执行的办理条件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刑事诉讼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刑事诉讼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