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刑事律师事务所—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常识 刑事拘留 刑事法规 私人律师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刑事律师事务所
      • 律师信息

      • 厦门刑事律师事务所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迷信观念闹纠纷 志愿调解促和谐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环卫工事故受伤,依法赔偿暖人心
      • 丈夫家暴闹离婚,诉前联调解纠纷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单身受骗怀身孕,异地联动化干戈
      • 养儿防老?六兄妹拒养老母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汇总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其他文件规定
      • 民事诉设中,当事人对诉讼费用的承担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如处理?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内容能否超出诉讼请求?
      • 民事诉讼中,法律文书生效后、进人执行程序前,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拘留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讲解检察院批捕了能取保候审么?

        发布时间:2023-10-13 11:14:35来源:厦门刑事律师事务所(https://www.00086.net/xmxslssws)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讲解检察院批捕了能取保候审么?

        一、检察院批捕了能取保么?

        检察院批捕了,如果符合下列法律规定的条件也是可以取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办理取保要钱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检察院已经批捕了犯罪嫌疑人,说明已经进入了审查起诉的环节,相关情况的处理需要由检察机关根据实际掌握的犯罪事实以及犯罪证据来进行认定,但只要犯罪嫌疑人还没有被司法判决,那么就是可以办理取保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刑事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厦门刑事律师事务所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xslssws/index.php?id=27679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xslssws/index.php?id=27679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不批准逮捕的条件包括什么?
      • 烟台刑律律师公安机关羁押的条件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刑事律师事务所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刑事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