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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规定犯人有哪些病不宜坐牢?

        发布时间:2023-04-28 10:55:09来源:厦门刑事律师收费标准(https://www.00086.net/xmxslssfbz)

        一、根据法律规定犯人有哪些病不宜坐牢?

        患精神病或急性传染病以及其他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不予收押进看守所(也就是俗称的坐牢),另外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也不予收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二、取保候审规定是什么?

        1、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法律手续。

        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3、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 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当代的社会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分子是不能够坐牢的,需要在其他的地方来进行执行刑罚。比如说有一些是严重的精神疾病,还有就是有一些感染疾病会危害到其他的人员的身体,健康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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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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