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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中,法律文书生效后、进人执行程序前,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发布时间:2024-01-18 11:45:27来源:厦门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xmxslss)

        民事诉讼中,法律文书生效后、进人执行程序前,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民事案件法律文书生效后、进人执行程序前,对方当事人有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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