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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3 11:06:01来源:厦门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xmxslss)
网友: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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