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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3 11:22:45来源:厦门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xmxslss)
网友:请问买卖证件罪能取保吗?
律师: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是指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任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都会影响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因此只要涉嫌买卖证件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取保条件,都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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