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国家赔偿 火灾事故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请问轻微的工伤评不上鉴定级别怎么办?着急!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 单位对防止“职场性骚扰”有何义务?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家赔偿

        请问国家赔偿法定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1-08-04 15:05:00来源:厦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xmrsshpcjfls)

        网友:请问国家赔偿法定期限是多久

        律师: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的时间限制

        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赔偿请求人补充有关证明材料的,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材料补充齐全后起算。

        经审查,认为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依法不属于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应当告知赔偿请求人向有关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

        赔偿请求人依法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被侵权事项,应当先经过依法确认。被要求确认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赔偿委员会不受理要求确认的申诉案件。

        (三)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期限

        赔偿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因案件情况复杂,三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仍不能作出决定需要再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再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综上所述,请求国家赔偿法定期限是两年,当然关于法定期限的计算也规定了中止时效的原因等问题。这些规定是合理的,同时也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人性化。但是在这里,的小编也要着重的提醒一下大家,如果我们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那么应当及时在请求时效内申请国家赔偿来进行维权。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rsshpcjfls/index.php?id=29680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rsshpcjfls/index.php?id=29680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哪些单位可以作为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
      • 请问国家赔偿以要件构成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