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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0 10:13:57来源:厦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xmrsshpcjfls)
网友:羁押后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律师:被错误羁押了几天就要赔偿几天的经济损失,国家赔偿就是根据羁押期限进行计算的。
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公检法三机关都是有权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但有时候采取了这样的措施之后,却发现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并且之后也是进行了无罪释放,此时可以依法向国家申请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机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
这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日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额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我们国家赔偿法中条例规定:
1、被无罪释放的被告人可以通过负责赔偿事项的机关提出所需赔偿要求,并提交要求赔偿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写好无罪释放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及无罪释放被告人的工作单位、住所,以及工作单位的法人或者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2、在赔偿申请书上要详细的写明要求赔偿的详细申请,以及这次具体时间的描述;
3、最后要写明申请赔偿的具体日期。负责赔偿事项的机关部门收到无罪释放的被告人所提出的赔偿申请书在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通知提起赔偿要求的无罪释放的被告人。
4、如果提起赔偿要求的无罪释放的被告人从提起赔偿之日两个月没有收到县官负责赔偿事项的机关部门对此赔偿要求做出赔偿决定的通知,此无罪释放的被告人在两个月时限过三十日之内可再次向此责赔偿事项的机关部门重复提交赔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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