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故意伤害案例 人身攻击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什么是荣誉权? 妇女的荣誉权遭到侵害后,有权对侵权人提出什么要求?
      • 什么是名誉权? 妇女的名誉权遭到侵害后,有权对侵权人提出什么要求?
      • 请问一下理财公司不给钱怎么办?
      • 请问一下酒驾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定罪?
      • 如果故意杀人致人重伤的话要怎么判?
      • 请问故意伤害混合致伤报案后应该怎么做伤残鉴定?
      • 请问不能认定强奸罪的有哪些?
      • 请问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形有哪些?
      • 请问强奸罪不能认定的情形有几种?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故意伤害案例

        故意伤害多人轻伤怎么量刑?

        发布时间:2022-03-15 14:22:58来源:厦门人身损害律师(https://www.00086.net/xmrsshls)

        网友:故意伤害多人轻伤怎么量刑?

        律师:故意伤害多人轻伤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友:故意伤害案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网友:故意伤害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只有导致对方重伤的量刑,才有可能会超过三年有期徒刑,不过对于导致多人轻伤的量刑标准,也只是提供了相关的参考依据,但实际上人民法院才有量刑的权利,同时法官的自由裁定权也是不能忽视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rsshls/index.php?id=28479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rsshls/index.php?id=28479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构成故意伤害律师收费多少?
      •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