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故意伤害案例 人身攻击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什么是荣誉权? 妇女的荣誉权遭到侵害后,有权对侵权人提出什么要求?
      • 什么是名誉权? 妇女的名誉权遭到侵害后,有权对侵权人提出什么要求?
      • 请问一下理财公司不给钱怎么办?
      • 请问一下酒驾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定罪?
      • 如果故意杀人致人重伤的话要怎么判?
      • 请问故意伤害混合致伤报案后应该怎么做伤残鉴定?
      • 请问不能认定强奸罪的有哪些?
      • 请问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形有哪些?
      • 请问强奸罪不能认定的情形有几种?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故意伤害罪

        给人取绰号是侵犯了什么权力?

        发布时间:2025-02-27 11:25:15来源:厦门人身损害律师(https://www.00086.net/xmrsshls)

        给人取绰号是侵犯了什么权力?

        一、起绰号是侵犯了什么权力?

        起绰号是侵犯了民事方面的名誉权。叫别人绰号的法律责任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给别人起绰号侵犯了其名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二、侵犯名誉权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实际生活当中其绰号这种行为是坚决不被允许的,因为他对于当事人来说的话,可能会存在着一种侮辱的意味,所以必须要进行制止。当然如果相关的人员提起民事方面的诉讼活动的话,可以由法院来进行主持调解。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rsshls/index.php?id=27136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rsshls/index.php?id=27136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 给别人起绰号侵犯了别人什么权利?: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