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故意伤害案例 人身攻击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什么是荣誉权? 妇女的荣誉权遭到侵害后,有权对侵权人提出什么要求?
      • 什么是名誉权? 妇女的名誉权遭到侵害后,有权对侵权人提出什么要求?
      • 请问一下理财公司不给钱怎么办?
      • 请问一下酒驾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定罪?
      • 如果故意杀人致人重伤的话要怎么判?
      • 请问故意伤害混合致伤报案后应该怎么做伤残鉴定?
      • 请问不能认定强奸罪的有哪些?
      • 请问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形有哪些?
      • 请问强奸罪不能认定的情形有几种?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故意伤害案例

        被挑衅可以减轻故意伤害罪吗?

        发布时间:2023-01-16 15:40:02来源:厦门人身损害律师(https://www.00086.net/xmrsshls)

        一、被挑衅可以减轻故意伤害罪吗?

        被挑衅不能成为故意伤害罪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总之,对于所谓的挑衅的行为,总不能在日常生活中因一言不合或看不惯对方,就通过这种违法的行为来维护自己所谓的权益。在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情况下,想从轻处罚只能从自身做起,而不能一味的去谴责受害者的所作所为。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rsshls/index.php?id=26841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rsshls/index.php?id=26841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持刀伤人后逃逸警方会怎么处理?
      • 故意伤害罪自首判几年?: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