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故意伤害案例 人身攻击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什么是荣誉权? 妇女的荣誉权遭到侵害后,有权对侵权人提出什么要求?
      • 什么是名誉权? 妇女的名誉权遭到侵害后,有权对侵权人提出什么要求?
      • 请问一下理财公司不给钱怎么办?
      • 请问一下酒驾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定罪?
      • 如果故意杀人致人重伤的话要怎么判?
      • 请问故意伤害混合致伤报案后应该怎么做伤残鉴定?
      • 请问不能认定强奸罪的有哪些?
      • 请问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形有哪些?
      • 请问强奸罪不能认定的情形有几种?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攻击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解答协议调解故意毁坏财物治安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08-19 11:13:48来源:厦门人身损害律师(https://www.00086.net/xmrsshls)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解答协议调解故意毁坏财物治安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协议调解故意毁坏财物治安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此罪的构成特征是:一是主体方面特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任何案件都会有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是情节比较轻的,主要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刑事处罚就主要是以惩罚为主,让犯罪人知道处罚法律的红线是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过在服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还是可以减刑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xmrsshls/index.php?id=26531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xmrsshls/index.php?id=26531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太仓律师夫妻之间工资条规定算不算隐私?
      • 太仓律师讲解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起诉状怎么写?: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人身损害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