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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还有退休金领吗?

        发布时间:2021-12-10 13:46:57来源:厦门免费劳动法咨询律师(https://www.00086.net/xmmfldfzxls)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还有退休金吗?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有退休金,退休金领取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二、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况:

        (1)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2)对于判处管制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剥夺政治权利最严重的情况。

        (4)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2、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

        根据主刑的不同,有四种情况:

        (1)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当自判决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2)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同时执行。这里所说的“同时执行”,是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不是等管制期满后再执行,而应在管制开始时就一同执行,当罪犯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

        (4)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应当自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仍然享有政治权利。

        3、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公安机关应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其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恢复政治权利以后,就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

        只有正常退休的职员才可以领取退休金,对于那些被司法记挂剥夺了政治权利终身的,由于在法院宣判刑罚之日时起,其个人相关账户就已经被冻结,故此即使已经满足了领取退休金的其他条件,也会由于正常执行刑事处罚而不能领取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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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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