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免费24小时律师咨询—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家庭纠纷 拆迁常识 交通诉讼 民事案件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免费24小时律师咨询
      • 律师信息

      • 厦门免费24小时律师咨询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兄弟推诿拒赡养,联动调解止纷争
      • 第二审民事诉讼中,案件受理费由谁预交?
      • 民事诉讼中,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开展调解的,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判决前,能否对案件进行调解?
      •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何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是否都需要公开审理?
      • 民事纠纷中,连带债权人或者连带债务人中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其他连带债权人或者连带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是否也中断?
      • 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届满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家庭纠纷

        确权人去世,子女还能继承吗?

        发布时间:2022-02-22 11:41:20来源:厦门免费24小时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xmmf24xslszx)

        网友:确权人去世,子女还能继承吗?

        律师:土地确权后继承问题

        农村土地确权后继承权是如何的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

        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况。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个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承包。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的方式,而且承包的期限是30年,到期则会将土地归纳为集体所有进而从新分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承包期限内,一旦发生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是不会发生土地承包权继承问题的,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免费24小时律师咨询

        文章来源:厦门免费24小时律师咨询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mf24xslszx/index.php?id=28790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mf24xslszx/index.php?id=28790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最新的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家庭财产纠纷可以报警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免费24小时律师咨询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免费24小时律师咨询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