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劳务纠纷咨询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务合同 劳务常识 劳动合同 劳务制度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劳务纠纷咨询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劳务纠纷咨询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辞职吗?
      • 请问雇佣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 请问劳动合同签约3年公司辞退怎么办?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领失业金吗?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 请问一下哪些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 如果合同期满提前多久通知员工离职?
      • 请问劳务合同需要交社保吗?
      • 请问一下临时工合同最长签多久?
      • 请问医疗期能获得工资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务制度

        企业裁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企业经济性裁员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1-15 15:27:32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咨询律师(https://www.00086.net/xmlwjfzxls)

          网友:企业裁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企业经济性裁员流程是什么?

          我国劳动法虽然规定了劳动单位不得随意裁员,但是也规定劳动单位是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只不过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用人单位经济裁员条件是什么?经济性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企业经济性裁员流程是什么?

          网友:一、用人单位经济裁员条件是什么

          律师:关于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情形,只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关于强制性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网友:二、经济性裁员赔偿标准

          律师: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网友:三、企业经济性裁员流程是什么

          律师:经济裁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经过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劳务纠纷咨询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咨询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lwjfzxls/index.php?id=7762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lwjfzxls/index.php?id=77624&r=article%2Fdetail
      • 劳务派遣属于什么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合同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劳务纠纷咨询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劳务纠纷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