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务合同
发布时间:2021-08-25 14:36:44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咨询律师(https://www.00086.net/xmlwjfzxls)
网友:离职证明可以写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吗
律师:劳动者不满意当前的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辞职。但是,有些公司为报复,在离职证明中写了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比如劳动者的迟到情况。若是离职证明的内容对劳动者不利,将会影响劳动者的下一份工作。
首先,劳动者提出辞职时,离职证明要写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3、工作岗位;
4、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所以,在离职证明中写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其实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其次,实践中,大多数人认为即使当前对离职证明未做规定,而公司写的是劳动者的客观情况,但是,因为合同中带有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的话,将直接影响其下一份工作。
如果允许公司在离职证明中写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的话,而且劳动者的日常表现的确有不足,或者单纯因为公司报复,那么将直接堵死了劳动者以后的求职之路。
比如在离职证明中写了劳动者频频迟到的客观事实,下一个单位自然不愿意冒风险招录劳动者。
另外,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所以,公司出于报复的心态在离职证明中写了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的,也违反求职平等原则。
最后,劳动者在离职时,发现公司给的离职证明有不利于自己的信息的,最好是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找下一份工作时遭受影响。并且,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因为当前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咨询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xmlwjfzxls/index.php?id=29200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