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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假释的主体假释考验期是在家吗?

        发布时间:2022-06-25 08:24:18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咨询律师(https://www.00086.net/xmlwjfzxls)

              网友:被假释的主体假释考验期是在家吗?

        律师:一、被假释的主体假释考验期在家吗?

        被假释的主体假释考验期在家,也可以离开居住地,但需要经过监管机关同意才行。

        法律规定:

        《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二、假释考验期多久

        1、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2、对假释犯的监督及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

        (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

        (4)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遵守关于假释的各项规定,没有以上所说的三种情况,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由于服役期间表现良好,监狱提出假释,并且当地的人民法院已经同意将其假释的,只要有担保人,并能缴纳高额的担保金额,该犯罪主体在本市被假释,若是有不可避免的情形出现,需要外出的,必须要向监督自己假释的部门提交书面的外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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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咨询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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