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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拖欠工资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吗

        发布时间:2022-03-01 09:25:38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咨询律师(https://www.00086.net/xmlwjfzxls)

        网友:公司拖欠工资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吗?

        律师: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可以要求全额发放。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出具一张欠条。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一般问题到这里就可以得到解决。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在与劳动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前,应协商劳动范围、劳动报酬、劳动福利等,按照协商的结果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一旦产生劳动纠纷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条款解决劳动纠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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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咨询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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