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务合同 劳务法规 劳务常识 劳动仲裁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保全30日内,申请人未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如何处理?
      •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女工怀孕之后被克扣工资,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 女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 请问劳动仲裁是向公司所在地仲裁吗
      • 请问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辞职吗?
      • 请问雇佣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 请问劳动合同签约3年公司辞退怎么办?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领失业金吗?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 请问离职后工资不发仲裁有效果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仲裁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保全30日内,申请人未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4-01-18 11:41:25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xmlwjfls)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保全30日内,申请人未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如何处理?

                诉前保全是为了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申请人免受不可弥补损害而作出的临时性救济措施,并未对双方当事人实体争议作出处理。如果申请人未在一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长时间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财产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将给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诉讼权利侵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lwjfls/index.php?id=43674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lwjfls/index.php?id=43674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