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务合同 劳务法规 劳务常识 劳动仲裁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保全30日内,申请人未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如何处理?
      •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女工怀孕之后被克扣工资,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 女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 请问劳动仲裁是向公司所在地仲裁吗
      • 请问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辞职吗?
      • 请问雇佣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 请问劳动合同签约3年公司辞退怎么办?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领失业金吗?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 请问离职后工资不发仲裁有效果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务合同

        在线律师咨询拍公司工资单触犯法律吗?

        发布时间:2023-03-29 09:43:47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xmlwjfls)

        在线律师咨询拍公司工资单触犯法律吗?

        一、拍公司工资单触犯法律吗?

        不触犯的,劳动者离职时拍摄工资表,那么只拍摄自己的工资表,那么合法的,而且可以要求单位人事部提供原表的。另外,员工泄露工资表一般是不会犯法的,但是如果给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与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还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者泄露薪资能否作为被开除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第二款规定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本案中,肖某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公司明确提出了工资保密协议,并且公司也和肖某确认了违反保密协议的后果,肖某是在了解后果的前提下平等自愿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事后违反公司的保密协议,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虽没有给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但是给公司带来了极其严重的不良影响,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有理有据的。

        员工在自愿签订保密协议后就应该按照保密协议的内容行事,不能违反自己所签订的协议。另一方面,一般而言泄露薪资不必然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当理由。如果公司确实对薪资有保密要求的话,不仅是要在公司员工手册中有所规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明确该项规定,并且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与员工签订相关保密协议,使得员工明确了解违反的后果,以免讼累。

        事实上公司的薪资保密制度,是公司对于员工的一种保护和激励,也是公司和谐发展的手段。薪资的保密就是为了防止员工之间出现因为薪资问题而产生排挤孤立事件,同时也减少不良竞争,激励员工和谐共同进步,以便公司能更好更稳定的发展。

        泄露工资表并不属于法定的劳动者违法行为,但是如果是被列入公司章程的,此时就属于公司的保密事项。如果员工出现实施上述行为、多次违反公司章程、造成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等情形的,单位辞退其,属于合法辞退,员工不服的,可以申请仲裁。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lwjfls/index.php?id=27210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lwjfls/index.php?id=27210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签订劳动合同后加班没有加班费怎么投诉?
      • 单位职工的福利算工资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