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务合同 劳务法规 劳务常识 劳动仲裁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保全30日内,申请人未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如何处理?
      •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女工怀孕之后被克扣工资,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 女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 请问劳动仲裁是向公司所在地仲裁吗
      • 请问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辞职吗?
      • 请问雇佣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 请问劳动合同签约3年公司辞退怎么办?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领失业金吗?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 请问离职后工资不发仲裁有效果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务合同

        意定监护人的权益保障是要以书面的形式产生吗?

        发布时间:2023-05-19 14:30:30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xmlwjfls)

        一、意定监护人的权益保障是要以书面的形式产生吗?

        意定监护人的权益保障就是要以书面的形式产生;意定监护存在的条件有:被监护人具备完全民事能力、采用书面形式、监护人是成年人、协议书需要进行公证处理等,对于意定监护的相关情况认定,是必须符合上述这些条件存在的。

        1、监护协议的被监护人在签订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这就要求签署人具有完全自主的意思表示,能够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决定自己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负责被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2、意定监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于意定监护决定了被监护人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如不能采用书面形式,则很难保证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能够实现,也难以保证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证。

        3、意定监护的监护人也应该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这个监护人可以是近亲属、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但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签署监护协议时约定的委托监护人尚未成年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即便被监护人实际需要监护时,该约定的委托监护人仍然不能成为监护人。

        4、意定监护协议书一定要进行有效公证,相比较于公民自己书写或由律师代为书写,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意定监护声明书,可以通过公证处录音录像等手段,用国家公信力最大限度的确保意定监护声明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合理排除其他人提出的非法异议。

        二、遗赠和意定监护的区别有哪些?

        1、身份不同

        “遗赠协议”中的受赠人其最主要的身份是抚养人,而“意定监护”中的身份则为监护人。

        2、权利范围不同

        “遗赠协议”中的抚养人权利仅限于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意定监护”中则监护人的权利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3、权利实现的时间不同

        “遗赠协议”中抚养人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后,而“意定监护”中监护人的权利则可发生在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而被监护人可在签署协议时与监护人进行明确约定,以明确该监护权利的发生时间。

        综合上面所说的,意定监护人就是属于由被监护人来指定监护人,但对于意定监护人想要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就必须要以书面的方式协商好所要签订的合同,这样以合同的方式来确定双方的关系,如果一旦同意对于监护人就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延伸阅读:

        监护人的确定标准

        现在怎么办理委托监护人?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xmlwjfls/index.php?id=26509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xmlwjfls/index.php?id=26509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审前羁押与人权保障的关系是什么?
      •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加班4小时工资怎么算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