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务合同 劳务法规 劳务常识 劳动仲裁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保全30日内,申请人未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如何处理?
      •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女工怀孕之后被克扣工资,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 女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 请问劳动仲裁是向公司所在地仲裁吗
      • 请问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辞职吗?
      • 请问雇佣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 请问劳动合同签约3年公司辞退怎么办?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领失业金吗?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 请问离职后工资不发仲裁有效果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务合同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员工生病请假,是否要扣全勤奖?

        发布时间:2023-07-14 13:05:15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xmlwjfls)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员工生病请假,是否要扣全勤奖?

        一、员工生病请假,是否要扣全勤奖

        1、可以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公司规定请病假不给全勤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的,全勤奖不是法律规定必须支付的项目,但是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

        2、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企业员工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如何计算?

        (一)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 职工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支付;

        2. 职工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计算支付;

        3. 职工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支付;

        4. 职工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计算支付;

        5. 职工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全额计算支付。

        (二)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六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 职工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计算支付;

        2. 职工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计算支付;

        3. 职工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支付。

        职工请病假的,需要按照其实际的工龄来计算病假期间的工资。但是现实中可能会出现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与用人单位的登记地点不一致的情况,此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的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病假工资的注册地点的标准高于履行劳动合同的地点的标准,并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约定按照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可以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lwjfls/index.php?id=26248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lwjfls/index.php?id=26248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太仓律师解读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有没有工资?
      • 请问月工资多少钱以上,要交个人所得税?: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