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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年期间扣工龄工资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5-04-21 09:18:37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xmlwjfls)

        一、 过年期间扣工龄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过年期间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但如果超过法定假期的天数,被扣工资是正常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劳动法中对扣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过年期间,劳动者可以享受到合法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实际来发放工资待遇,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待遇有异议的,那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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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厦门劳务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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