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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仓律师讲解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状模板如何书写?

        发布时间:2023-11-03 09:41:59来源:厦门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https://www.00086.net/xmlsswsmfzx)

        太仓律师讲解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状模板如何书写?

        一、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状模板如何书写?

        原告:xxx,女,身份证:xxxxxxxxx

        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委托代理人: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x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被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行为无效,判令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劳动关系至少持续到哺乳期结束即至2015年10月5日;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x年x月x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税后月平均工资x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未计的加班费x元;

        4、判令被告退还扣款x元;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x年x月x日入职被告处工作,经被告试用后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工作岗位是办公室人员。被告由于自身人事变动,新任部门主管x年x月陆续裁员。被告于x年x月x日得知原告已怀孕,第二天即x年x月x日一早通知解除与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原告与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原告认为,被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应属无效行为。于是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原告直到x年x月x日才收到仲裁裁决书,xx劳仲案字〔2014〕第16XX号裁决:被申请人(即被告)xx市xx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与申诉人阳某继续履行x年x月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告认为,该仲裁既已裁决被申请人提前解除劳动无效,却不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继续履行合同期间的工资是错误的。因此,原告在仲裁生效前特向贵法院起诉。

        被告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

        首先,被告违反了《劳动法》第29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其次,被告提前解除合同行为程序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此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经过法定程序才可解除合同。而被告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没有履行这一法定程序,明显违法。实践中多数法院对单位这种程序违法行为均判决单位行为无效,单位应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解除合同至继续履行合同期间的工资。

        《xx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9条 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裁决撤销或者判决无效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劳动者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xx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向贵法院起诉。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二、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随着法律的不断普及,公民也都会在工作期间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不仅可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一方做出违反合同的行为,可以通过合同条约来索取赔偿金,那么具体的金额会根据条约的约定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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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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