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知识产权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知识产权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知识产权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继艾 (母)的遗产,我能继承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纠纷

        太仓律师农村户囗在工地死亡怎么赔偿?

        发布时间:2023-08-08 23:02:18来源:厦门知识产权律师(https://www.00086.net/xmlss)

        太仓律师农村户囗在工地死亡怎么赔偿?

        一、农村户囗在工地死亡怎么赔偿?

        在工作死亡,一般属于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规定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工伤待遇。

        二、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

        第一条 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 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在当代社会不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只要是在工地上发生工作方面的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造成自己身体上的伤害或者是导致一些死亡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都是合情合法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知识产权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lss/index.php?id=26004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lss/index.php?id=26004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职工工伤复发谁出看病钱?
      • 工地意外死亡赔偿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柳州知名刑事律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知识产权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知识产权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