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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案例:刘忠林告新婚妻子,离婚能要回赠送的财物吗?

        发布时间:2024-04-09 14:44:14来源:厦门离婚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xmlhlszx)

          真实案例:刘忠林告新婚妻子,离婚能要回赠送的财物吗?

               刘忠林告新婚妻子 离婚能要回赠送的财物吗?9月3日,刘忠林与结婚不到一年的妻子因离婚纠纷而对簿公堂。刘忠林也是挺惨一男的,好不容易洗刷冤屈得到国家四百多万赔偿金,结果娶个老婆没几个月钱就花掉一半了,此种情况下刘忠林能要回已经赠送出去的东西吗?下面就握法网小编为大家讲解下有关这方面的内容。

          案情介绍:

          根据吉林辽源西安区法院传票显示,刘忠林离婚案于今天上午9点30分在该法院开庭审理,而这距离50岁的刘忠林和1990年出生的妻子崔女士正式结婚过去7个月的时间。在离婚官司开庭前,刘忠林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已经于2019年8月裁定,将崔女士名下的一套房产,一辆奔驰车予以查封,对崔女士15万元存款予以冻结。

          根据新京报此前报道,1990年10月28日,吉林省东辽县会民村村民修河,在地里挖出一具女尸。1994年7月11日,刘忠林因故意杀人罪被辽源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995年8月8日,吉林高院核准死缓判决。从一审到核准阶段,刘忠林不曾有过辩护律师,并多次否认杀人。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开庭再审了该案,2020年4月20日上午9点,吉林省高院改判刘忠林无罪。

          宣判后由于国家赔偿金数额尚未确定,刘忠林先行向吉林高院借款50万元,用于购房等开销,并且在辽源东丰县购买了房产。

          2019年1月7日,刘忠林获得460万国家赔偿金,在同类无罪案件中创下赔偿金额最高的纪录。与此同时,刘忠林与相处了半个多月的崔女士正式结婚组建了家庭。

          据刘忠林的家人介绍,2020年4月,刘忠林获得无罪判决后,曾经短暂交往过一名女友,但其家人对这段关系并不看好,不久后两人分手。

          崔女士比刘忠林年轻近22岁,两人是同乡,离异并带着一个孩子。刘忠林家人对崔女士的最初印象感觉不错,“看上去比较踏实”。

          刘忠林先是花费45万余元,给崔女士在老家买了房;又花费28万余元,买了一辆奔驰轿车,据刘忠林家人介绍,房、车都写了崔女士的名字。此外,曾经当过厨师的刘忠林还花费几万元准备自己经营一家小吃店。此前,向法院借的50万元买房款也还了,以及多年申诉的支出费用几十万元,刘忠林的国家赔偿金已经花掉了近一半。

          离婚能要回赠送的财物吗?

          彩礼彩金之类,是你自愿赠与对方的,已经属于他人的财产,并不是要和你离婚就得还给你,除非有以下三种情况,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只要不符合以上3条,包括什么结婚钻戒啊,给付的现金彩礼啊,结婚购买的衣服啊之类的,都统统要不回来。

          彩礼返还有哪些限制性原则

          对彩礼返还作出限制性规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以上就是握法网小编带来的全部内容,在彩礼的返还过程中也是有一定的原则需要当事人遵循的,此时返还彩礼并不一定就是全数返还,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彩礼返还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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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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