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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离婚后新规定房屋?

        发布时间:2021-07-28 15:33:19来源:厦门离婚律师免费咨询(https://www.00086.net/xmlhlsmfzx)

        网友:请问离婚后新规定房屋?

        律师:婚前一方全额买房,只有其中一个买家的名字是婚姻当事人之一,无论男人和女人婚前买了全部财产和房产证书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把他的财产。2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只支付首付款一方的名字。一方当事人结婚后,无论男女是否在婚前支付了定金,如果婚后双方共同偿还了贷款,但不加上配偶的姓名,离婚的一方不能分割财产权利。

        但配偶有权要求获得增值部分和偿还贷款部分的经济利益。婚前共同支付婚前共同支付但只有一方当事人的姓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一方无法拿出共同支付资金的证据或记录,那么房地产分割将根据房产证上的所有权划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解释(四)》第十条婚前配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定金的个人财产,不动产和偿还的银行贷款后配偶的共同财产注册的首付付款人名称下的离婚,真正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结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由相应的财产增值部门分割婚姻时,财产权利登记人应当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对对方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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