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离婚律师免费咨询—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离婚案件 离婚法规 离婚常识 离婚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离婚律师免费咨询
      • 律师信息

      • 厦门离婚律师免费咨询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在国外结婚,可以在国内离婚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对方是外国人,我们在国内领的证,他回国后联系不上了,我怎么离婚?烟台刑事律师
      • 婚后女方生了一个孩子,我杯疑孩子不是自己的,离婚时我该怎么举证?烟台刑事律师
      • 婚后我和男方及其父亲成立了一家公司,男方私自把公司经营收入转入其父亲名下,我们要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起诉离婚不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 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玉环婚姻律师
      •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厦门专业离婚纠纷律师讲解离婚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案件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的,本人是否可以不必出庭?
      • 我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准备离婚,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离婚常识

        请问婚前财产离婚时给对方可以吗?

        发布时间:2021-07-28 15:34:11来源:厦门离婚律师免费咨询(https://www.00086.net/xmlhlsmfzx)

        网友:请问婚前财产离婚时给对方可以吗?

        律师: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将不会分裂的时候离婚,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方不能给另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当然,离婚时一方可以将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与另一方。它的本质是一种礼物。法律并没有禁止这种行为,而是允许当事人行使自治权。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此外,第42条还规定,如果一方在离婚期间生活有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具体措施由双方约定;没有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总之,离婚可以把一方的个人财产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对一方造成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没有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离婚律师免费咨询

        文章来源:厦门离婚律师免费咨询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xmlhlsmfzx/index.php?id=29903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xmlhlsmfzx/index.php?id=29903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如果是跨国婚姻怎么样办离婚?
      • 如果拿不到结婚证的话应该要怎样离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离婚律师免费咨询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离婚律师免费咨询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