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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离婚后过错方怎么样分财产?

        发布时间:2021-07-30 14:23:46来源:厦门家庭律师(https://www.00086.net/xmjtlsa)

        网友:请问离婚后过错方怎么样分财产?

        律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采取照顾儿童、妇女权益的原则。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辜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的;(三)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过错方提起离婚诉讼,有两种相应的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分割配偶的共同财产;2. 请求法院命令被告支付损害赔偿金。在具体的法庭审理中,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的;根据具体情况,损害赔偿一般不会太高。此外,如果你认为对方有上述第46条所述的过失,你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法院不能支持赔偿请求。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一)重婚;

        (三)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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