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家庭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子女抚养 婚姻自由 家庭纠纷 子女血亲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家庭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家庭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兄弟推诿拒赡养,联动调解止纷争
      • 请求支付抚养费,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现在物价上涨,我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吗?太仓律师
      • 确定抚养费的时候,对方月总收入都包括哪些?
      • 两个孩子,一人一个,抚养费怎么确定?
      • 抚养费是如何确定的?
      • 孩子的抚养权归我,会影响孩子继承对方的财产吗?
      • 孩子的继母强行把孩子送到我家,我与现任丈夫想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
      • 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将孩子藏起来吗?
      •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家庭纠纷

        请问确定子女抚养权的标准?

        发布时间:2021-08-04 11:15:30来源:厦门家庭律师(https://www.00086.net/xmjtlsa)

        网友:请问确定子女抚养权的标准?

        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文称《子女抚养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家庭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家庭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jtlsa/index.php?id=29693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jtlsa/index.php?id=29693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关于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
      • 请问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家庭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家庭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