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家庭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子女抚养 婚姻自由 家庭纠纷 子女血亲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家庭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家庭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兄弟推诿拒赡养,联动调解止纷争
      • 请求支付抚养费,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现在物价上涨,我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吗?太仓律师
      • 确定抚养费的时候,对方月总收入都包括哪些?
      • 两个孩子,一人一个,抚养费怎么确定?
      • 抚养费是如何确定的?
      • 孩子的抚养权归我,会影响孩子继承对方的财产吗?
      • 孩子的继母强行把孩子送到我家,我与现任丈夫想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
      • 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将孩子藏起来吗?
      •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家庭纠纷

        请问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1-08-04 11:47:58来源:厦门家庭律师(https://www.00086.net/xmjtlsa)

        网友:请问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家庭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家庭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xmjtlsa/index.php?id=29690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xmjtlsa/index.php?id=29690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出首付是共同财产吗?
      • 请问无遗嘱财产该怎么继承?: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家庭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家庭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