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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可否因孩子改姓而拒付抚养费?

        发布时间:2021-08-11 10:32:41来源:厦门婚姻家庭律师(https://www.00086.net/xmhyjtls)

        网友:请问可否因孩子改姓而拒付抚养费?

        律师:“支付抚养费的条件,是看是不是你亲生的,而不是看他姓什么,不仅包括亲生的,还包括依法收养的,以及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法律上都是应当支付抚养费的。”

        抚养费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抚养费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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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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