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婚姻家庭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子女抚养 分居关系 结婚知识 离婚财产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婚姻家庭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婚姻家庭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 男方给第三者买了房子,离婚时能分这个房子吗?太仓律师
      • 双方婚后购买的军产房,离婚时怎么分?
      • 婚后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他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 婚前对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了我的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请问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1-12-14 11:21:38来源:厦门婚姻家庭律师(https://www.00086.net/xmhyjtls)

          网友:请问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一、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此规定可见,一方在婚内因为交通事故取得的赔偿金,属于上述法条第二种情形,是属于个人财产,而不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为一方个人财产吗

          可以。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可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为个人所有,但只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即使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可以要求用该财产偿还。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即使不办公证,也是合法有效的,但办理公证可以减少纠纷。具体到办理公证的手续,对于动产,应携带书面约定、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对于不动产,应携带书面约定、结婚证、双方身份证、不动产产权证书等到公证处办理,之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从而获得相应的赔偿金,这是针对受害者的治疗及伤情而赔偿的专门费用,归受害者这一特定对象所有,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基于残疾赔偿金专属性的特点,该款项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办理财产公证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婚姻家庭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hyjtls/index.php?id=28492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hyjtls/index.php?id=28492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夫妻共同财产用一方抵押有效吗
      • 请问《净身出户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婚姻家庭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婚姻家庭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