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婚姻家庭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子女抚养 分居关系 结婚知识 离婚财产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婚姻家庭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婚姻家庭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 男方给第三者买了房子,离婚时能分这个房子吗?太仓律师
      • 双方婚后购买的军产房,离婚时怎么分?
      • 婚后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他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 婚前对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了我的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遗赠人死亡可以撤销遗赠抚养协议吗?

        发布时间:2023-04-25 10:45:34来源:厦门婚姻家庭律师(https://www.00086.net/xmhyjtls)

        一、遗赠人死亡可以撤销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人死亡是不能再撤销遗赠抚养协议的,但如果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有: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二、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3、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赠人就是属于遗赠自己财产的人,对于此人只要与他人签订了抚养协议之后就不能随意的撤销,而在遗赠人死亡了之后事就需要依法的按协议处理此遗产,他人是不能随意的撤销的,而且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高于其它的遗嘱形式。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婚姻家庭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xmhyjtls/index.php?id=28178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xmhyjtls/index.php?id=28178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遗赠抚养协议抚养人范围有限制性吗?
      • 房产遗赠抚养协议可向法院申请确认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婚姻家庭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婚姻家庭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