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公司法律师咨询—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公司并购 公司治理 公司法务 公司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公司法律师咨询
      • 律师信息

      • 厦门公司法律师咨询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章程记载的经营期限已过,该企业法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 请问一下硬链接合并是什么
      • 请问个人收购和购买物品的区别
      • 提问募集设立是什么意思?
      • 请问投资和收购有什么区别?
      • 请问注册商标的英文字母有大小写差别吗?
      • 请问法人一个月可变更2次吗?
      • 请问贸易救济是什么意思?
      • 想要了解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主要有哪些?
      • 请问出口贸易流程主要包括哪几个阶段?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治理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01-16 16:01:40来源:厦门公司法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xmgsflszx)

        一、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个人或者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追诉:

        ①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

        ②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未达到追诉标准的非法经营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刑法对非法经营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根据情节的不同进行量刑的。具体如下: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所得在情节比较轻的,公安机关会根据犯罪人的认错态度减轻处罚或者是免除处罚。根据以上情节我们可以看出,进行对外经营,一定要得到国家行政机关的认可,否则是属于违法行为,不但挣不到钱,可能还要承担罚金等。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公司法律师咨询

        文章来源:厦门公司法律师咨询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gsflszx/index.php?id=26836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gsflszx/index.php?id=26836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个人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合伙协议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公司法律师咨询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公司法律师咨询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