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公司法律师免费咨询—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公司合同 公司治理 公司法务 公司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公司法律师免费咨询
      • 律师信息

      • 厦门公司法律师免费咨询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确定案件的当事人?
      • 企业法人解散的,如何作为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
      • 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章程记载的经营期限已过,该企业法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 请问注册商标的英文字母有大小写差别吗?
      • 请问法人一个月可变更2次吗?
      • 请问贸易救济是什么意思?
      • 想要了解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主要有哪些?
      • 请问出口贸易流程主要包括哪几个阶段?
      • 如果企业增资怎么办理,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 请问董事会的职责有哪些?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法务

        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章程记载的经营期限已过,该企业法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发布时间:2023-10-15 13:17:00来源:厦门公司法律师免费咨询(https://www.00086.net/xmgsflsmfzx)

        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章程记载的经营期限已过,该企业法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依据《民法典》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必须经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其法人资格才依法终止。如果该企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仍具备民事诉论的主体资格,可以正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公司法律师免费咨询

        文章来源:厦门公司法律师免费咨询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xmgsflsmfzx/index.php?id=43614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xmgsflsmfzx/index.php?id=43614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注册商标的英文字母有大小写差别吗?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公司法律师免费咨询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公司法律师免费咨询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