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国家赔偿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国家赔偿 工商税务 海关商检 公安国安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国家赔偿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国家赔偿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海事案件中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请问税务黑名单能领退休金吗?
      • 请问刑事赔偿扣押程序违法是否符合国家赔偿范围吗?
      • 请问国家赔偿法院如何受理?
      • 请问国家赔偿金领取时限是多久?
      • 关于请求赔偿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 请问国家赔偿申请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 请问国家赔偿被告可以追加吗
      • 国家赔偿免除情形有哪些?
      • 请问特赦罪犯有国家赔偿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家赔偿

        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应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8-27 17:20:23来源:厦门国家赔偿律师(https://www.00086.net/xmgjpcls)

        网友: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应该怎么办

        律师: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国家赔偿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国家赔偿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gjpcls/index.php?id=28995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gjpcls/index.php?id=28995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什么是国家赔偿之外的公共负担
      • 国家赔偿的时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国家赔偿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国家赔偿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